1 建筑鋼結構用鋼材及焊接填充材料的選用應符合設計圖的要求,并應具有鋼廠和焊接材料廠出具的質量證明書或檢驗報告;其化學成分、力學性能和其它質量要求必須符合國家現行標準規定。當采用其它鋼材和焊接材料替代設計選用的材料時,必須經原設計單位同意。
2鋼材的成分、性能復驗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工程質量驗收標準的規定;大型、重型及特殊鋼結構的主要焊縫采用的焊接填充材料應按生產批號進行復驗。復驗應由國家技術質量監督部門認可的質量監督檢測機構進行。
3 鋼結構工程中選用的新材料必須經過新產品鑒定。鋼材應由生產廠提供焊接性資料、指導性焊接工藝、熱加工和熱處理工藝參數、相應鋼材的焊接接頭性能數據等資料;焊接材料應由生產廠提供貯存及焊前烘焙參數規定、熔敷金屬成分、性能鑒定資料及指導性施焊參數,經專家論證、評審和焊接工藝評定合格后,方可在工程中采用。
4焊接T形、十字形、角接接頭,當其翼緣板厚度等于或大于40mm時,設計宜采用抗層狀撕裂的鋼板。鋼材的厚度方向性能級別應根據工程的結構類型、節點形式及板厚和受力狀態的不同情況選擇。
鋼板厚度方向性能級別215、225、235相應的含硫量、哳面收縮率應符合附錄A的規定。
5焊條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碳鋼焊條》(GB/T 5117)、 《低合金鋼焊條》(GB/T 5118)的規定。
6焊絲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熔化焊用鋼絲》(GB/T 14957)、 《氣體保護電弧焊用碳鋼、低合金鋼焊絲》(GB/T 8110)及《碳鋼藥芯焊絲》(GB/T 10045)、《低合金鋼藥芯焊絲》(GB/T 17493)的規定。
7 埋弧焊用焊絲和焊劑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埋弧焊用碳鋼焊絲和焊劑》(GB/T 5293)、 《低合金鋼埋弧焊用焊劑》(GB/T 12470)的規定。
8 氣體保護焊使用的氬氣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氬氣》(GBlT 4842)的規定,其純度不應低于99. 95%。
9 氣體保護焊使用的二氧化碳氣體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焊接用二氧化碳》(HG/T 2537)的規定,大型、重型及特殊鋼結構工程中主要構件的重要焊接節點采用的二氧化碳氣體質量應符合該標準中優等品的要求,即其二氧化碳含量(V/V)不得低于99. 9%,水蒸氣與乙醇總含量(m/m)不得高于0.005%,并不得檢出液態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