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 鋼結構加工制作
工藝流程:放樣→號樣→切割、鉆孔→焊接→校正→除銹→成品檢驗→成品防腐→成品堆放→構件運輸
7.1.1 放樣
(一)放樣工作包括:核對構件各部分尺寸及安裝尺寸和孔距;以1:1大樣放出節點;制作樣板和樣件作為切割、彎制、銑刨,制孔等加工的依據。
(二)放樣在專門的鋼平臺上進行,平臺應平整、量線應準確清晰。 (三)放樣根據構件的具體情況按實際劃線,并根據工藝要求預留切割余量、加工余量或焊接收縮余量。
7.1.2 號樣
(一)號樣工作包括:檢查核對材料;在材料上劃出切割、銑、刨、彎曲、鉆孔等加工位臵;打沖孔;標出零件編號等。
(二)號料應統籌安排,長短搭配,先大后小,或套材號料;對焊縫較多、加工量大的構件應先號料;同一構件需要拼料時,必須同時號料。當工藝有規定時,應按規定的方向取料
(三)在焊接結構上號孔,應在焊接完畢整形后進行,孔眼應距焊縫邊緣50mm以上。
7.1.3 切割
(一)本工程用料采用機械切割、砂輪切割、氣割或等離子切割等。 (二)切割前,應清除鋼材表面切割區域內的鐵銹、油污等,切割后,斷口上不得有裂縫和大于1.0mm的缺棱,并清除邊緣上的熔瘤和飛濺物等。
7.1.4 制孔
(一)構件上的螺栓孔,用鉆孔和沖孔方法制孔。 (二)構件鉆孔前進行試鉆,經檢查認可,方可正式鉆孔。
(三)構件沖孔時,應裝好沖模,檢查沖模之間間隙是否均勻一致,并用與構件相同的材料試沖,經檢查質量符合要求后,再正式沖孔。
7.1.5 焊接
(一)焊接在組裝質量檢查合格后進行,組裝尺寸應做到準確正直,避免強制裝配(二)焊接時注意焊接順序,采取防止和減少應力與變形的可靠措施。 (三)根據設計要求,本工程焊條,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碳鋼焊條》(GB/T5117)或《低合金焊條》(GB/T5118)之規定,選擇的焊條型號應與主體金屬強度相適應,根據設計鋼材材質,采用E50XX型系列焊條、焊絲。
(四)焊縫坡口和型鋼接頭應符合有關規范及技術標準要求。 7.1.6 成品檢驗
鋼構件在廠內組裝焊接完成后必須經過檢驗方可出場和進入防腐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