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要求
鋼材應有質量證明書,并應符合設計的要求。當對鋼材的質量有疑義時,應按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進行抽樣檢驗,其結果應符合國家標準的規定和設計文件的要求方可采用。焊條、焊絲、焊劑、螺栓、鉚釘等,以及涂料均應有出廠質量證明書,并應符合設計要求和國家現行標準的規定。嚴禁使用藥皮脫落或焊芯生銹的焊條,受潮結塊或已熔燒過的焊劑以及銹蝕、碰傷或混批的高強度螺栓。
B.主要機具
剪板機、砂輪切割機、矯直器、卷板機、臺鉆、鋸床、車床、砂輪磨光機、交流電焊機、直流電焊機、氬弧焊機、烘干箱、尺、石筆、粉線、劃針、圓規、鐵皮剪刀、樣沖、銼刀、鑿子、手錘、大錘、卡鉗、鉆頭、焊接檢驗尺等。
C.操作工藝
工藝流程:
1.放樣:按照技術部門審核過的施工詳圖,以1:1 的比例。在樣板臺上彈出實樣,求取實長,根據實長制成樣板。放樣工必須熟悉圖紙及技術要求,嚴格執行“三檢”制,保證樣板的準確。
2.號料:以樣板為依據,在原材料上劃出實樣,并打上各種加工記號。
3.平直,主要是指型材的矯直。型材的矯直方法主要有機械矯直、手工矯直和火焰矯直等。
機械矯直:
手工矯直:主要用人力大錘矯直,多用在小規格的型鋼和薄板上。
火焰矯正:是利用火焰所產生的高溫對矯正件變形的局部進行加熱,使加熱部位的鋼材熱膨脹受阻,冷卻時收縮,從而使被矯正部位纖維收縮,以使矯正件達到平直或一定幾何形狀并符合技術范圍的工藝方法。它分為點狀加熱、線狀加熱、三角形加熱三種加熱方法。 4.拼裝:是遵照施工圖的要求,把已加工完成的各零件或半成品構件,用裝配的手段組合成為獨立的成品。其一般規定如下:
D.作業條件
1.施工圖齊全,并經過了圖紙會審。
2.已編好施工組織設計或作業指導書,并做好了技術交底。
3.鋼材已進場,并經過檢驗符合要求。
4.焊工經過培訓合格。
5.制作場地滿足施工需要。
E.質量標準
F.成品保護
G.應注意的質量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