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控制揚塵
施工現場產生的揚塵是污染大氣環境的重要原因之一,必須采取控制揚塵的措施。如在運輸易出現飛揚、散落、遺漏現象的物料時,應對車輛采取嚴密的封閉措施;在施工現場的合理區域設置洗車槽,以保證所排放的污水不會污染道路;在土方作業、安裝裝修、結構施工、拆除臨時構建物階段時,應結合施工現場具體情況而采取清理積塵、灑水、高壓噴霧、圍檔等防揚塵措施。
2. 節約施工用地
應掌握施工現場及周邊環境的基礎設施以及管線的分布情況,保護場地內現有的地方特色資源和文物古跡。如需設置臨時施工用地,應遵循用地面積最小化的原則進行設計,使平面布局規劃得緊湊、合理,提高用地的利用效率。在鋪設施工現場道路時,應采用臨時道路與永久道路相結合的方式,也可以采用環形通路的鋪設方案,力求減少道路的占地面積。
3. 控制施工垃圾
綠色施工應遵循減量化原則,減少垃圾的產生量,如住宅建筑的垃圾不能超過每萬平方米400 噸的產出量;做好施工垃圾回收再利用工作,對垃圾進行分門別類處置,力求垃圾的回收率和再利用率達到30%以上,拆除建筑物所產生的廢棄物的回收率和再利用率達到40%以上;在施工人員的生活區域設置封閉式垃圾容器,將生活垃圾利用袋裝的方式進行及時清理;建筑垃圾盡量進行分類,集中送到施工現場垃圾站,統一運出,切不可囤積過久。
4. 保護施工土壤
為了防止建筑施工造成土壤流失、土壤侵蝕,應制定施工土壤保護措施。對于施工中所造成的裸土現象,應及時在此處區域種植速生草種,保護生態環境;因施工造成容易發生地表徑流土壤流失的情況應采取設置地表排水系統、穩定斜坡、植被覆蓋等措施,減少士壤流失;淀池、隔油池、化糞池等不發生堵塞、滲漏、溢出等現象。及時清掏各類池內沉淀物并委托有資質的單位清運;對于存毒有害廢棄物如電池、墨盒、油漆、涂料等應回收后交有資質的單位處理,不能作為建筑垃圾外運,避免污染士壤和地下水;施工后應恢復施工活動破壞的植被(一般指臨時占地內)。與當地園林、環保部門或當地植物研究機構進行合作,在先前開發地區種植當地或其他合適的植物,以恢復剩余空地地貌或科學綠化,補救施工活動中人為破壞植被和地貌土壤侵蝕。
5. 控制水污染
根據施工現場中產生污水的不同情況,實施與此相對應的防控措施,如設置化糞池、隔油池、沉淀池等;對排放的污水進行水質監測,并出具權威的污水檢測報告,確保污水排放符合《污水綜合排放標準》中的要求;對涉及有毒性的油料和材料的存儲地,應設計密封嚴密的隔水層,認真做好防滲、防漏處理。
6. 控制噪聲與振動
為了減少建筑施工所導致的噪聲與振動對周圍居民以及環境產生的不利影響,應保證距離居民區不足200m 的工程,在晚上21 點至早上6 點這段時間內不予施工;采用低振動、低噪音的施工機具,并設置臨時隔音和隔振動的屏障措施,如在使用電刨、電鋸、輸送泵之前搭設臨時封閉式機棚,該機棚應選址在離居民區較遠的方位處設置;實時監測施工噪音,控制其不能超過《建筑施工場界噪音限制》的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