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物中的隱蔽活動板房或者鋼結構,只需保證厚度,不要求涂層外觀與顏色;保護裸露鋼結構以及露天夾芯板或者鋼結構的防火涂層,特別是4mm下的鋼結構及夾芯板,可以規定出外觀平整度和顏色裝飾要求。以便訂貨和施工時加以保證,并以此要求進行驗收。]
(2)為確保鋼結構活動房的安全,防火涂層的質量要計算在結構荷載內。對于輕鋼屋架,采用厚涂型防火涂料保護時,有可能超過允許的荷載規定,而采用薄涂型防火涂料時,增加的荷載一般都在允許范圍內。
(3)建(構)筑的鋼結構是全噴還是部分噴涂,需明確規定。為滿足規范規定的耐火極限要求,建筑物中承重鋼結構的各受火部位,均應噴涂。且各個面的保護層應有相同的厚度。
(4)石化企業中的露天鋼結構,當使用的鋼結構防火涂料與防腐裝飾涂料能配套,不會發生化學變化時,可以在涂完防銹底漆后就直接噴涂防火涂料,最后再涂防腐裝飾涂料。這樣有利于保證涂層外觀顏色協調,且增強了涂層抵御化工環境大氣腐蝕的能力,又由于代替了防火面涂料可節約部分經費。
(5)目前,鋼結構活動房防銹漆采用普通鐵紅防銹。這種漆耐溫性僅為70~80左右,不利于防火涂層在火焰中與鋼結構活動房的粘結力,應使用耐溫性能達500度左右的高溫防銹漆為好。